一、招生對象:凡持有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 師(含校長),或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均可報名。 1.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原住民語文教師、專任教師(優先錄取) 2.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將相關資料於113 年5 月31 日 (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900 屏東市林森路1 號 國立屏東大學-屏師校區推廣教育中心 (加註領域原住民語 文專長28 學分班)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