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隨班附讀申請資訊

國立屏東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隨班附讀』開始申請

1.申請步驟:

  (1)查詢課程請至本校校務行政系統,通識課程(大武山學院)、實習、專題、論文及音樂系主修課程不開放選讀

     〈校務行政系統線上課表查詢

  (2)填妥下方附件之『隨班附讀申請表』,檢附『身分證、學歷證件影本』各一份

  (3)於113年9月6日(五)前至本校職推處推廣教育中心辦理。

     地址:90003屏東市林森路1號,洽詢電話:08-7663800#18104。

2.113學年第1學期開學時間為9月2日(一),學員請自行留意所選課程之時間,

  並於開學第1堂課起,自行至上課教室旁聽,如遇課程停開狀況,將另行通知學員。

3.學員須完成繳費後始得取得正式修課資格,並由本校進行虛擬學號之編排,

  學號編排完成後,將另行通知學員

4.學期結束後成績合格者,發給學期成績單與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或修課證明書。

5.招收對象條件:

  (1)學士班:應滿十八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須具備報考大學之資格,

             或同等學力證明,或在學高中職生經由就讀學校推薦者。

  (2)碩士班:須具有報考大學碩士班之資格。

6.修讀學分規定:
  (1)隨班附讀之學員,學士程度每學期最多以修習18學分為限;碩士程度每學期最多以修習9學分為限。

  (2)修讀科目之成績,學士班以60分為及格,碩士班以70分為及格,成績及格者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

7.學分費:學士班一學分2000元,碩士班一學分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