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111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簡章
宗旨: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使經由鑑定考試承認其具有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
依據:教育部頒「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及111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命題製卷
暨試務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屏東縣立中正國民小學
報名地點:屏東縣立中正國民小學,地址:屏東縣屏東市蘇州街75號,電話:(08)7324113分機12。
報名日期及時間:111年1月21日(星期五)至111年1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
應考資格:
一、年滿14歲(民國97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
得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二、年滿17歲(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
得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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