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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 年度在職教師進修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學分班(排灣族)招生簡章

一、參加對象資格:
(1)國民小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2)國民小學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將相關資料於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900 屏東市林森路1號 國立屏東大學-屏師校區推廣教育中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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