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8 學年度第二學期地政士12 學分班招生簡章(延長報名至6/30止)

一、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二、班數及科別:
(一)班數:招收一班40 人為原則。(未達20 人不開班)
(二)科別:地政士。

三、招生資格及對象:
(一)擬參加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記帳士、公務人員及國家考試者。
(二)公務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並加修習「地政士12 學分班」即可申請地政士

全科免試,並取得考試院及格證書:
1.專科以上畢業並高考三級或特考土地行政類及格,在機關辦理業務一年以上,有證明文件。
2 專科以上畢業並普考考試或特考土地行政類科及格,在機關辦理業務三年以上在機關辦理業務三年,有證明文件。
(三)有興趣學習進修學分之一般民眾
※上述所繳交之各項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情事者,本校保留撤銷入學資格。

四、公告名單:審核通過且人數達到開班規模,以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並公告
於本校推廣教育中心網頁(http://www.cee.nptu.edu.tw)。

五、上課地點:屏東市林森路1號 (本校林森校區)。

六、課程規劃:
1.每一學分為新臺幣2,250元。
2.繳費方式於公告錄取名單後於本校推廣教育中心網頁、不動產經營
系網頁公告。

※詳細資訊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