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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自行招生簡章

一、錄取順位如下:
1.第一順位-具該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及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之在職專任教師。
2.第二順位-具該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教師。
3.第三順位-具該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及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之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
4.第四順位-具該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之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將相關資料於於113年6月20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900 屏東市林森路1號 國立屏東大學-屏師校區推廣教育中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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